北京协和医院门诊特殊病种
来源:北京协和医院 咨询: 人 咨询电话:17600464608
1、第一次被确诊患恶性肿瘤需放疗和化 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肾移 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等“特殊病种”。被确诊患 “特殊病种 ”后,需要办理 “特殊病种 ”申报手续。经批准后,在批准期限内到 “特殊病种 ”定点医院就医,享受 “特殊病种 ”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待遇在门诊发生 “特殊病种 ”费用视同住院,启动特殊病后第一次住院仍交纳起付线,第二次以后住院期间不再交纳起付线,北京市医保中心规定:住院期间不办理特殊病种申报手续,患者应于诊断明确出院后办理特殊病种申报)。
2、如何申请门诊“特殊病种”?
住院费用结算后 →携带医保卡→到医疗保险办公室前台领取特病申请表→将个人资料填写清楚后→找主管医生填写申请→再回到医保办审核盖章→回本单位(退休回社区)盖章→到所属区县医保中心更换或确定相关信息并盖章→再携医保卡及回执单到医院医保办前台备案
3、基本医疗保险、老年人大病医保及城 镇居民大病医保特殊病种包括
(1)肾透析。
(2)肝、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
(3)恶性肿瘤放、化疗。
4、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包括
(1)肾透析
(2)肝、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
(3)恶性肿瘤放、化疗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血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