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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儿童医院实现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

来源:北京儿童医院  咨询: 人 咨询电话:17600464608

继今年2月23日成为新农合跨省联网结报的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之后,北京儿童医院于6月28日正式加入到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成为北京市异地就医定点医院。

 

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以前,医保患者跨省就医时,需要当地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患者的住院费用需要全额自费结算,再回到参保地手工报销,存在着“垫资、跑腿、报销周期长”等问题。直接结算,是国家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新建立的一种费用报销政策和结算方式。

直接结算有什么优点 当患者在本人备案选定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时,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结清当次的住院医疗费用。患者只需要缴纳个人支付的部分,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本市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

如何能够享受直接结算 患者需要在来京之前,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选定在京的定点医疗机构。只有到您备案选定的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以直接结算的方式办理住院登记,出院时才可以享受直接结算。社会保障卡,是患者在北京直接结算的唯一身份识别凭证,需要在办理住院手续时主动出示。

医保待遇 异地参保人员在京享受直接结算纳入北京市统一监管,执行北京市相关就医流程和管理规范。其住院费用,应符合北京市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执行本市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及其支付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患者所在参保地的相关政策。

可以自费结算吗 如患者因为个人原因,需要全额结算住院医疗费用,需要在办理出院手续前,告知所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将结算方式变更为全额结算后方可进行;全额结算后,相关费用信息由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不予支付的疾病,在出院时也需要全额结算

政策查询 可以通过拨打本市或您所在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了解。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 查询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和规定、已开通业务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本人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和登记备案信息等。

温馨提示 按照国家的部署,2017年各地需根据直接结算工作进度,逐步开通可直接结算的统筹地区,一年内逐步从启动到实现全部覆盖,因此,在2017年底以前,只有已与本市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来京就医的参保人员可实行直接结算。即在2017年底以前,虽然您在参保地已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但因您所在统筹地区与本市暂时还不能开通直接结算业务,您本次来京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能够直接结算,仍需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由于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刚建成,在一年时间内,各省市之间需通过国家平台对接数百个统筹地区的子系统实现直接结算,在系统对接磨合期间,有时难免会发生系统不顺畅的问题,给您就医结算带来不便,我们将积极与有关机构进行沟通协调,尽可能及时解决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如果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您可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注意 在京就医期间,需遵守北京市医疗保险相关规定,遵守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就医管理。当您有严重违规行为时,北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对您暂停直接结算,并提交国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调您所在参保地经办机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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