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02医院讲肝移植与肝细胞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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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位肝移植将近百年来30年历史,虽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其排异反应问题仍限制其发展。FHF的原位肝移植已有成功的报告,生存率达60%~70%, 但缺乏长期随访。此外FHF原位肝移植的确切指标尚未确定,进行性肝性脑病、脑水肿、功能性肾衰及明显的低血压,已威胁患者的生命,不宜进行移植,故要求出现合并 以前就决定是否肝移植。伦敦皇家学院医院制定的移植适应症标准为:不管昏迷程度如何,凡凝血酶原时间超过100秒以上者,或不论昏迷程度,下述5项中3项 者:①年龄未满10岁或40岁以上;②成因:非甲非乙型、氟烷、药物性肝炎;③从黄疸到出现昏迷(II度以上)时间超过7天;④凝血酶原时间超过50秒; ⑤血清胆红素超过300umol/L。移植或输注肝细胞也是近几年来开展用于治疗重症肝炎的一项研究,它与HGF、或HSS的作用相似。人胚肝细胞悬液曾 有研究报导,但由于制备、保存和防止不良反应还可能有一些病原体,故现已禁止使用。另有作者将分离的肝细胞移植于脾脏,12~17个月后发现结构重建,在 脾内形成可识别的结节,约占脾实质的40%,故认作移植的肝细胞在脾内“形成第二肝脏”,代偿肝功能,以利病肝的恢复。但有人认为输注的肝细胞为数极少, 不足以代偿FHF的肝功能,移植的细胞有可能引起排异反应而遭破坏。据以上所述,肝细胞移植治疗FHF的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
重型肝炎的形成是肝细胞以不同速度发生大量坏死而陷入肝衰竭的过程。肝衰竭能否逆转,决定因素是尚存活肝细胞数量多寡。如果肝细胞坏死殆尽,丧失再生基础,欲用药物使肝衰竭逆转的机会甚少,所以必须在尚有相当数量存活肝细胞早期或较早期抓紧监护和治疗,是提高存活率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