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病人就诊须知
来源:北京空军总医院 咨询: 人 咨询电话:17600464608
地方病人就诊须知
一、挂号:初诊、复诊(看结果)、咨询、开药等均须挂号,采取实名制挂号,同时购买《门诊诊疗记录册》。军人挂号,团以下干部在门诊三层军人诊区,团师以上干部在门诊三层干部诊区,地方挂号,一层和各层收费处均可挂号(正骨科、皮肤科专家号在一层)。
二、就诊程序:挂号→分诊→候诊→就诊→检查(治疗、手术)→取药
三、就诊顺序:按号条顺序先后排列。
四、开诊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专家号开诊时间分别延迟半小时。
五、就诊号只限当日指定的上午、下午开诊时间使用,逾期无效。
六、不见病人不开药,各专科原则上只开本专科用药,他科用药需另挂相应专科号就诊,只凭院外资料不出具治疗方案、诊断证明。
七、除北京市医保和持有离退休干部医疗证件的患者外,一律不开底方。
八、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就诊需退号者,在号条的效期间,由专科医师签章后凭号条和挂号费收据到挂号窗口退款。九、在诊区内保持安静,不得追逐、打闹、喧哗、吸烟和拨打手机。
十、就诊期间如遇问题,请找分诊护士联系解决。
十一、我院在院外未建立联合医院和专家门诊,一切介绍到院外的就诊、检查、取药、治疗和住院等均属违规行为,请患者自行抵制,因被人介绍到外院就诊,产生一切后果,患者自负。
十二、医事服务费
知名专家门诊(医事服务费100元)
主任医师门诊 (医事服务费80元)
副主任医师门诊(医事服务费60元)
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50元)